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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60007
- 處分日期
- 2022/06/26
- 違規日期
- 2021/07/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0年7月間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濾網),委託吳永義、張世良、蘇坤河等人載運至中埔鄉深坑段58地號棄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之規定,「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 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 處理...。」,將依同法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永就四五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中埔鄉深坑段5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