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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永安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文號
30-106-07001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7/21
違規日期
2017/05/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05月15日至貴服務中心進行查核,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45.2ml/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六路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六路1號
統一編號
8574636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