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120056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違規日期
- 2021/07/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109年1月至3月未依規定確實申報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701廢木材棧板、D-2601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E-0201廢電線電纜(非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E-0217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等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於110年5月26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0年6月30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惟本局於110年7月16日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仍未於期限內完成前揭缺失之修正。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國際路一五號四樓之五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國際路一五號四樓之五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