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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琳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3-10002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4/10/28
違規日期
2014/10/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依限於103年12月2日前檢具已完成專責人員設置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六○、八七之六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六二號
統一編號
129060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