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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00014
- 處分日期
- 2018/10/02
- 違規日期
- 2018/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委託執行107年5月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承攬「國泰盛興B新建工程(前鎮區盛興段一小段1690地號)」,產出營建混合物(代碼:R-0503)106年11月至107年2月申報產出量分別為77.39公噸、66.58公噸、66.62公噸及55.04公噸,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最大月產生量(50公噸)10%以上,惟未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一八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盛興段一小段169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