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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生自行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10001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10/14
違規日期
2020/06/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6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廠內製程運作中,其製程流程加熱爐以天然氣為燃料,進行金屬加熱處理,後以水加淬火液(淬火油)進行冷卻,係以滲碳或滲氮等方式,進行鋼材之處理,或藉控制溫度(如以燃料加熱、冷卻或均熱等)改變金屬物理性質,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4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事業,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09年11月16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申請。限改日期:109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潮洋里市政北二路二三八號二六樓之五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通天路139號
統一編號
221036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