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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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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6/04
- 違規日期
- 2020/04/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4月7日至貴廠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每日正確記錄累計水量讀數;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依本辦法規定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前項設施為連續自動記錄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計測設施之設計規格及頻率記錄;非為連續自動記錄者,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並保存五年,以備查閱。」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北門里鳳仁路一八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鳳仁路一八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