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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1-107-020032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2/08
違規日期
2017/12/2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值(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2.1m-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光武街三六巷一號
違規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4段231號旁
統一編號
8621345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