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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10021
 
            
            
            
                
- 處分日期
 
                - 2024/01/12
 
            
            
                
- 違規日期
 
                - 2023/08/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6)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國道1號五股交流道增設北入及北出匝道改善工程),以供檢查,惟查該工程土方內運管制計畫書並函詢主管機關,前揭車輛未登錄於計畫書內,且該證明文件亦無登載清運日期,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蘆洲區永安南路二段一六巷一七弄四一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1段59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