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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40012
- 處分日期
- 2022/04/18
- 違規日期
- 2021/11/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6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廠設從事食品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並取得本局核准之試車計畫,案經本局於110年11月24日15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會同貴廠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75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為856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為816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6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里中興路一段二巷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巷3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