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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繼光股份有限公司大里廠

文號
30-111-04001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2/04/18
違規日期
2021/11/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6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廠設從事食品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並取得本局核准之試車計畫,案經本局於110年11月24日15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會同貴廠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75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為856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為816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6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瑞城里中興路一段二巷三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巷35號
統一編號
24435384
更新時間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