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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6/01
- 違規日期
- 2022/03/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7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3月15日派員前往本市山上區明和里256號稽查,稽查時見貴公司肧布倉庫正起火燃燒;貴公司未妥善管理廠內易燃物,現場亦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異味污染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外目視確認明顯可見燃燒所逸散排放之大量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並聞有明顯燃燒異味。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及第8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及第96條第1項第4款認定情節重大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二五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25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