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3. 宏亮企業社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宏亮企業社

文號
40-113-010017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1/08
違規日期
2023/12/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2月1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銅鑼分駐所,查獲張○○駕駛貴社車輛(車號:3V-445)載運營建混合物(R-0503),行經於本縣銅鑼鄉福宏土資場前土地,經查核該車輛所提出之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清除者、車號、清除日期皆與稽查當日不符,且證明文件所載之廢棄物已於112年8月8日送至再利用機構,爰該證明無效,視為未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水源里十二鄰龜山四十三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銅鑼鄉福宏土資場前土地
統一編號
1921438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