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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8-01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1/10
- 違規日期
- 2018/12/14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成分含量95-100%W/W之核可文件(證號:079-03-J0131),有效期間至111年03月05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14日至貴公司大園廠(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六八巷七號)稽查,依貴公司大園廠107年11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二氯甲烷」分別於11月1日使用72公斤,11月8日使用106公斤,11月15日使用200公斤,惟未能於107年12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之行為,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08年2月18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8年0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天母西路一一七巷五二弄一八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