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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3001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3/08
違規日期
2018/01/2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於107年1月28日00時35分派員至貴公司冷凍廠稽查,現場查察係為廠內氨氣管線破裂造成氨氣外洩,人員於周界外下風處(前鎮區漁港中二路48-20號巷內)明顯可聞氨氣惡臭異味,現場以檢知管量測已超過3ppm,嗣於00時55分進入廠內巡查發現頂樓冷卻水塔旁亦明顯可聞氨氣惡臭異味,現場再度以檢知管量測已超過30ppm,確認係貴公司氨氣外洩;本局復於同日03時43分再次前往稽查,人員於貴公司門口外,仍明顯可聞先前氨氣外洩所殘留惡臭異味,現場再度以檢知管量測仍超過3ppm,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中二路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前鎮區漁港中二路50號
統一編號
820172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