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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70014
- 處分日期
- 2023/07/20
- 違規日期
- 2023/06/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6月10日16時15分許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廠址前庭發現有二只金屬鐵櫃內正有燃燒情形,現場粒狀污染物未有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外目視明顯可見露天燃燒所產生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鹽行里正南五街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正南五街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