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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00026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違規日期
- 2018/06/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管制編號:S1601641)位於本市岡山區為隨里為隨西路71之1號,領有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2)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163-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7日督察發現(督察編號:981070600558),填充式洗滌塔(A002)洗滌液現場測得pH值為2.65(許可證範圍6~9),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里為隨西路七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西路71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