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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鴻環保有限公司

文號
44-111-03001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3/20
違規日期
2022/02/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2月7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110年12月2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1054641700號函影本,發現貴公司地址於110年12月2日已變更,惟貴公司遲於111年2月7日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未於變更(110年12月2日)後30日內(111年1月2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貴公司111年2月7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110年12月2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1054641700號函影本,發現貴公司地址於110年12月2日已變更,惟貴公司遲於111年2月7日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未於變更(110年12月2日)後30日內(111年1月2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安泰街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安泰街八號一樓
統一編號
2467476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