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通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1-107-010009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01/17
 - 違規日期
 - 2017/11/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達通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902-HJ車輛於106年11月10日09時59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稽查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54%超過法定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7年02月06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雅潭路四段五七六巷三三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
 - 統一編號
 - 89998359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