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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井水電材料工程行

文號
21-106-020003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7/02/24
違規日期
2016/10/1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所有車輛(車號:7○03-RV)於105年10月17日行經本市海埔路171巷50號對面,經本市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排氣煙度達36%,檢驗結果不符合排放標準(出廠日期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間,排放標準為35%)。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蟠桃里信六街九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統一編號
4996585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