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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62
- 處分日期
- 2023/03/22
- 違規日期
- 2022/10/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事業採本法第28條第1項第2款至第4款規定之方式清除事業廢棄物者,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貴公司承攬[110建字第0252號新建工程,於111年10月11日廢棄物出場,清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委託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未簽訂委託合約)(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2)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宏國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7段269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