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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界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5-12001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12/30
違規日期
2016/07/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6年2月25日前改善完成以符合法令規定,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二路二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二路27號
統一編號
8068137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