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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9-08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8/12
- 違規日期
- 2020/03/13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A區改善範圍(竹南鎮鹽館前段山子坪小段278-3地號)稽查時發現污染土壤堆置區有混堆一般事業廢棄物-電石渣及戶外堆置之土壤或電石渣裸露未完整覆蓋防止逸散。二、稽查時發現工程車輛未依核定控制計畫內容,逕行穿越B區(竹南鎮鹽館前段山子坪小段279-3地號)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三、有關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應執行環境監測,經查歷次進度報告細懸浮微粒(PM2.5)中重金屬汞、鎘項目,均未檢測。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西安里林森路二段五七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鹽館前段山子坪小段278-3、280-3、28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