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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又昌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2-01001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3/01/31
違規日期
2012/09/25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命立即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因「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從一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崙背鄉西榮村正心街三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善化區西關里興農路33號
統一編號
169818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