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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40015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違規日期
- 2022/11/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1月17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管制編號:H5102116)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7年9月20日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醫療院所病床使用狀況,病床數合計為630床,且廢清書登載洗腎醫療作業程序(860006)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廢棄物代碼:C-0514)〕、醫療輔助作業程序(860012)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C-0599)〕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再查環保署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線上審查(案件編號:LC20220628013)申請書件,貴事業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已於111年6月30日離職,惟貴事業111年10月11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送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且未於專業技術人員另聘15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七七號、延平路二段四三○巷一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七七號、延平路二段四三○巷一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