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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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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10037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違規日期
- 2024/12/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實收資本額新臺幣500萬元,本局於113年12月11日前往貴公司稽查,製程為原料氧化鋁、氧化鐵經模具加壓、燒結烘乾後即為成品,製程產出廢砂輪樹脂R-2409,已達環境部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列管規模,惟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一段四七巷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三灣鄉銅鏡村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