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正曜電子企業社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正曜電子企業社

文號
30-106-12000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12/19
違規日期
2017/10/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查獲00企業社從事電路板蝕刻印刷作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未依規定取得本局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廢水貯留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命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新高里廣三街四○號七樓之一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宜昌東路5巷29之3號
統一編號
1343189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