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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40019
- 處分日期
- 2020/04/28
- 違規日期
- 2020/03/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3月12日12時35分平台檢查「崑銘環保企業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S9-329)清運貴事業之進廠廢棄物(D-0799、D-1801)(聯單編號:S190071010900098),發現夾雜腳踏車廢輪胎(廢橡膠未破碎至長15公分、寬10公分以下),不符本局南區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參、伍之規定,予以部份退運,經查貴事業腳踏車廢輪胎,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