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首頁
-
新北市
-
惠民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動物用藥淡水製造廠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4-106-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3/02
- 違規日期
- 2017/01/19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動物用藥淡水製造廠原領有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三氯甲烷,列管編號:054-01)運作核可文件(號碼:054-01-J0077),有效期至105年9月25日止;但未依規定於有效期滿前申請展延,該核可文件已逾期失效,惟仍逕行運作(貯存-三氯甲烷庫存量632.524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埤島里中山北路三段一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