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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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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20070
- 處分日期
- 2021/12/30
- 違規日期
- 2021/12/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再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營建工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應依上開規定委託清除、處理,惟貴事業承攬莊鳳妹-農舍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10)拆字第會觀00097號]已完工且未提供廢棄物流向相關資料,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興里中山北路一八九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段489之1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