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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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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商矽比科亞洲有限公司寶琳分公司大甲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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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57
 
            
            
            
                
- 處分日期
 
                - 2017/08/29
 
            
            
                
- 違規日期
 
                - 2017/06/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寶琳分公司大甲廠)領有矽砂製造程序(玻璃使用)(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23-03號),本局於106年6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寶琳分公司大甲廠)(地址: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六路6號)執行稽查時,查現場P024緊急排放管線未依規定封閉,且防制設備A031壓差計管線損毀脫落,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9月29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6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六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六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