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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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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商矽比科亞洲有限公司寶琳分公司大甲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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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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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57
- 處分日期
- 2017/08/29
- 違規日期
- 2017/06/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寶琳分公司大甲廠)領有矽砂製造程序(玻璃使用)(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23-03號),本局於106年6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寶琳分公司大甲廠)(地址: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六路6號)執行稽查時,查現場P024緊急排放管線未依規定封閉,且防制設備A031壓差計管線損毀脫落,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9月29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6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六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六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