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協喬企業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協喬企業行

文號
42-111-08000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8/26
違規日期
2022/07/05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協喬企業行」未持有環境用藥相關許可執照,於蝦皮購物網站登載「☆現貨☆滅鼠靈 淨滅鼠 滅鼠藥 滅鼠餌劑 老鼠藥 老鼠剋星 總治鼠 全方位滅鼠 除鼠 溝鼠 防疫 屋頂鼠 驅鼠 抗菌」環境用藥廣告「滅鼠靈(環署衛製字第1066號)」,並於內文提及產品效能及使用方法等廣告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之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8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五號二○樓之五三
違規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5號二十樓之53
統一編號
8801399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