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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25
- 處分日期
- 2024/05/29
- 違規日期
- 2024/03/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珈恩貿易企業社從事進出口業務,於113年3月15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以下簡稱基隆關)報運出口RECLAIM RUBBER一批共6櫃(報單號碼:AA//13/G40/E3069,櫃號:CMAU3640794、TRHU8929207、CMAU7797729、CMAU6438302、SEGU6054678、CMAU3495079),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3月21日會同基隆關及臺端經營之珈恩貿易企業社代表至聯興東岸貨櫃查驗,並據貨主代表簽立切結書以示證明該6櫃貨物內容物一致,故僅針對基隆關開櫃抽檢有疑慮之貨櫃進行開櫃查驗判定,經開櫃(櫃號:CMAU3640794)檢視內容物為廢橡膠(尺寸超過5公分塊狀橡膠及條狀橡膠),非屬環境部112年11月8日環部循字第1126114285號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一、(十一)廢橡膠。但不含廢輪胎及其處理後之下列膠片:1.輸出之粒徑大於五公分者。2.輸入之粒徑大於四公釐者之範疇者』。其輸出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申請許可,臺端經營之珈恩貿易企業社未申請廢棄物輸出許可即逕行輸出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永安里西屯路三段宏恩二巷七弄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東海街20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