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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晶矽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文號
40-100-110003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1/11/11
違規日期
2011/10/03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0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屋鄉曲洞村曲洞路四四之五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屋鄉曲洞村四鄰曲洞路四四之五號
統一編號
1213773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