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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20058
 
            
            
            
                
- 處分日期
 
                - 2019/12/25
 
            
            
                
- 違規日期
 
                - 2019/10/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0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廢濾棉及廢觸媒之產出、貯存、清理等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埤頭里保東路二六九號A棟、二六九之一○號A棟、二六九之一號A棟、二六九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埤頭里保東路二六九號A棟、二六九之六、二六九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