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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20009
- 處分日期
- 2022/12/12
- 違規日期
- 2022/11/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提供佐證影片陳情,經審視影片內容可見貴公司停車場於111年11月9日9時34分、111年11月11日7時37分及111年11月11日7時48分因車輛位移過程導致明顯粒狀物散布空氣中,並於111年11月14日10時50分派員至本市阿蓮區峰山路OOO號貴公司停車場稽查,現場提供影片予貴公司人員觀看確認無誤,本案車輛位移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因未裝置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上述粒狀污染物污染空氣,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大湖里中山路一段四四七巷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峰山路43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