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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20005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違規日期
- 2021/10/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110年5月19日審桃市一字第1100051828號函所附勾稽資料暨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事業(管制編號:H4908749)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1.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鐘錶製造業、輻射及電子醫學設備製造業及光學儀器及設備製造業除外)、3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電力設備製造業、6.基本金屬製造業、10.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彈簧製造業及金屬線製品製造業除外)〕,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先予敘明。二、另依貴事業110年10月25日未具字號函所填報工廠基本資料暨相關附件,貴事業產出之廢棄物包括手套、打包帶、塑膠袋、破布、膠帶、優力膠、生活垃圾、廢油、廢鐵、廢銅、廢鋁、廢白鐵、廢塑膠籃、廢棧板、廢PE膜、廢紙等,非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五所列可免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適用對象,惟查貴事業迄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核准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茄苳里永興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茄苳里永興街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