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首頁
-
高雄市
-
經濟部高雄臨海林園大發產業園區聯合污水處理廠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經濟部高雄臨海林園大發產業園區聯合污水處理廠
- 文號
- 30-107-09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9/25
- 違規日期
- 2018/05/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24日至貴廠大發廠放流口處(D01)採樣廢(污)水,經現場檢驗結果未符合貴廠大發廠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記內容-廢(污)水處理後之水質資料 ,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第14條:「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於變更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始可變更。」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建業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建業路15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