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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6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違規日期
- 2018/05/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核發之許可證,分別為印染整理程序(M01),證號H6123-00,熱媒加熱程序(M04)證號H5034-03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證號H5053-03,查核時現場運作中,查現場防制設備操作參數,A402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降數值為40mmH2O,許可核定範圍50~150mmH2O,未在許可範圍內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7年6月13日前提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本府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6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春日路一七三三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春日路一七三三巷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