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喵企業社
- 文號
 - 40-114-020037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2/26
 - 違規日期
 - 2024/12/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即大喵企業社)所有車輛(車號:***-***)載運廢棄物,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永和區永和路二段五七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東佳路8號前
 - 統一編號
 - 9167447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