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德興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8-040007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違規日期
- 2019/03/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5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案經經濟部工業局前以107年12月28日工永字第10701325200號函通知貴公司,因收受漿紙污泥、紡織污泥經熱處理後之產出物經抽樣檢測後結果與管理辦法附表編號18、「漿紙污泥」及編號19、「紡織污泥」之規定不符,爰要求貴公司應停止收受旨揭事業廢棄物進廠,待完成改善後應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函送該局,經該局確認同意後,始得再繼續收受事業廢棄物進廠再利用;另查該局前以108年2月12日工永字第10800009870號函確認貴公司再利用產品檢測報告之檢測結果符合規定並恢復收受廢棄物進廠再利用。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於108年1月21日至108年2月11日期間仍持續收受紡織污泥,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5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建平村二溪路草二段一一三三巷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建平村二溪路草二段1133巷11號
- 統一編號
- 2759814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