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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全建業有限公司-林內鄉世全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

文號
40-113-01000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4/01/29
違規日期
2023/08/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上開時段會同饒平派出所至現場查察,稽查時該地(饒平段124地號)有回填級配料之情事。2.地主表示該級配料係向世全土資場購買,並提供買賣合約書及過磅單乙張,惟合約顯示地號為饒平段127地號。3.現場致電世全土資場,其確認有出貨至饒平段127地號,並請其立即派員至饒平段124號認定,該地回填物料是否為該廠出產之產品。4.經查饒平段124地號本局於111年8月10日因回填事業廢棄物污泥(D-0901、D-0902有機性及無機性)移送辦理再案,案件編號:44690548。5.該地坑洞已回填一半級配,目視表面已無污泥殘留,地主表示去年由污泥購買○○自行清除,惟地主不知清除至何處。6.因該地無提出廢棄物清除處置計畫書,亦無法明確交代廢棄物去向,並且現場有回填之跡象,視為處理廢棄物,上述地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併同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送辦。7.世全土資場人員至現場認定後,該地回填之級配物料係為該場出產之產品,惟產品使用用途與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方式事項不符,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8.有關刑責部分,協請饒平派出所辦理後續。9.另於饒平段126地號停放挖土機具,地主表示該地為自有土地,係為建地,亦舖設相同級配料,有關挖土機具部分是否扣押,協請饒平派出所請示檢察官後辦理後續。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雲林縣林內鄉九芎村大埔路四之六○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莿桐鄉饒平段124地號
統一編號
1264560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