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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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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60015
- 處分日期
- 2024/06/28
- 違規日期
- 2023/11/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清運機具(車號:HL-183、HL-182)分於112年11月28日及30日異常,經本局於即時監控系統週確認資料顯示,貴公司清運機具HL-182、HL-183未有相關故障報備說明僅填寫因天線遮蔽導致回傳率不佳,惟查貴公司車輛卻分別於不同日發動行駛於台61線南下芳苑交流道上卻無軌跡資料,未維持正常運作,上述事項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原斗里斗苑路二段五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台61線南下芳苑交流道上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