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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50-113-020018
- 處分日期
- 2024/02/27
- 違規日期
- 2023/08/17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3月17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100023754號函附裁處書處臺端1小時環境講習,臺端於110年10月25日經第一次通知未到課(裁處書字號:50-111-030010);本局於112年8月3日以環境講習通知單第二次通知臺端(112年8月4日寄達本人),令臺端於112年8月17日上午8時30分至本局接受1小時環境講習,惟臺端未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完成接受環境講習,核有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頂厝里進化北路二三八號一○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