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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40018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違規日期
- 2018/04/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7年4月11日11時35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沿海三路近中林路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小港區沿海三路上,廠區東側,風向:西南風)發現明顯可聞燃燒惡臭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貴公司係從事飼料製造程序(編號:M01),稽查當時製程正常操作中,烘乾機(編號:E001)進行生黃豆加熱烘乾作業,雖設有多管式集塵器(編號:A009),惟處理效率不佳,致產生明顯可聞燃燒惡臭,散布於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大業南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大業南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