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9-030021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違規日期
- 2020/02/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山上區從事灰鐵鑄造製程,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638-01號),經本局於109年2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操作許可證「灰鐵鑄造程序(M01)」之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004)因洗滌液未每月更換,致無法監測洗滌液流率操作值。另發現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002)壓差計未能進行歸零,經現場立即改善更新壓差計後,其壓差計數值為8cmH2O,符合許可操作範圍3~22 cmH2O。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案為貴公司一年內第2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九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九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