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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2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2/14
- 違規日期
- 2018/11/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事業從事尼龍(聚醯胺)原絲生產作業,其製程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人造纖維)每月實際產出量約80-90公噸,惟於網路申報每月產出量約30-75公噸,其餘貯存於廠內未申報,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露天貯存,其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延平里延平二路一九號、延平三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延平里延平二路一九號、延平三路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