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
- 文號
- 34-107-100002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違規日期
- 2015/11/01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院於104年10月1日變更運作人地址(新增四維四路138號1-12樓),惟貴院運作人地址變更未於三十日內(104年11月1日前)依規定向本局申請變更毒性化學物質(二溴甲烷、環氧乙烷)核可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9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一五六號一至三樓及一六二號地下一至一○樓、四維四路一三六號地下四至一二樓、一六六號地下二至一三樓、永昌街四九號一至六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