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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70023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違規日期
- 2019/05/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刷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5月13日執行督察結果,查核貴公司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委託玖如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除、泰湖實業有限公司處理,惟未簽訂廢棄物清除、處理書面契約;另廢紙混合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山里精科一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山里精科一路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