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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鴻畜牧場

文號
40-112-07000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07/10
違規日期
2022/10/3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上所申報之資料顯示,於109~111年度收受廚餘有未申報之情況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芳林段四九地號,芳林段五○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芳林段49、5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