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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磬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200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2/02
違規日期
2016/12/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據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桃園市水污染管制區」公告事項三、(一)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水體係指河川、湖潭、水庫、池塘、灌溉渠道及各級排水路,準此,本案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大仁里和平路一三四六巷三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大仁里和平路1346巷35號
統一編號
8635258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